一、說明

依據高市環局衛字第11141799900號,於111年11月25來函,檢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稱環保署)110年9月29日函頒之「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下稱作業指引),本市已於111年11月1日起開始實施

二、適用對象

(一)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及該機關所屬之機關、學校,以行政院所屬中央二級機關為彙辦單位。

三、適用範圍

(一)機關、學校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二)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辦理之會議、訓練及活動。

四、實施日期: 教育部所屬學校:111年11月1日起最遲於 111 年12月31日前實施

五、 一次用產品定義(如下圖)

(一)免洗餐具,各類材質之碗、盤、碟、便當餐盒、筷及湯匙,不含點心盒及水果盒

(二)包裝飲用水(含杯水、瓶裝水或飲料)、各類材質一次用飲料杯,不含扁紙杯

六、實施方式

機關、學校(一級行政單位)主辦之會議、訓練及活動;機關、學校辦公廳舍及校區內舉辦的會議、訓練及活動,不提供免洗餐具、包裝水及一次用飲料杯,並採用相關替代措施

(一)替代措施: 1.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為原則,可採無償、租賃或押金借用方式提供,另可運用餐具委外送洗服務。2.提供自備餐具優惠。3.設置飲水機或桶裝水,減少包裝飲用水。

(二)請於辦理會議、訓練及活動時,膳食訂購以可重複清洗餐具及容器裝填之餐食(如鐵盒便當)為主,或提供便當以外非塑膠包裝之餐點,如點心麵包盒、水果盒、飯捲、飯糰、三明治、潛艇堡等飲用水則提供飲水機或桶裝水/飲料,並宣導參與者自備環保杯,以環保綠行動來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協力推動源頭減廢環境政策(如下圖)。

(三)於開會、練通知單及活動資訊加註響應一次用產品減量,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等警語

(四)施方式各類適用範圍如須委託辦理或訂定使用規定者,將前述措施納入委託辦理廠商之契約規範或納入租借場地之使用規定

☆☆宣導內容:
1.各縣市提供可重複清洗餐具供餐外送及外燴業者名單
2.餐具租賃業者參考名單:
請參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宣導網」–>「免洗餐具」->「政府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

★學校目前配合的減塑政策

配合商家如下:

1.回憶小時候-配合自備飲料杯可折抵飲料差價(每杯5元),詳情請至商家訊問。
2.茶雨茶輕食坊及八車飲料店,可進行環保杯租借,請校園師生多加利用。(uCup相關租借資訊及廠商)

相關資訊如下:

1.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

2.高雄市說明會問題回復說明

3.問答集: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問答集(111.06.06版)

4.圖卡:行政機關、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指引宣導圖卡

 

響應環保,請全校師生能一同進行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
學務處 健康促進中心關心你~

請全校師生共同推動我國一次用產品源頭減量政策:「學校減少使用免洗餐具及包裝飲用水作業」,減少廢棄物產生,由你我做起。